?“路口有人喝酒開車,撞了我們的車還蠻不講理,請你們過去處理一下。”9月17日23時許,潘先生急匆匆地跑到市公安局城警支隊迎賓警務站求助。待民警來到現場后看到,有三輛車呈直線停在桂中大道往遷江方向最左側的直行道上,三輛車均有不同程度損壞。
民警經現場走訪了解到,當時該路口紅燈已亮起,潘某駕駛的藍色轎車和第一輛黑色轎車正在排隊停車,這時藍某駕駛白色轎車直接追尾撞了上來。在巨大的慣性作用下,藍色轎車又撞上前面的黑色轎車,導致三車相撞事故發生。
在現場詢問三方當事人過程中,交警發現藍某一身酒氣,涉嫌酒駕,便迅速將其控制住。而藍某拒不承認是他開的車,還聲稱當時他坐在副駕駛位上。
隨后,交警將藍某送往市人民醫院做抽血檢測,同時調取路況監控,確定事發時,車輛由藍某駕駛。依照法規,交警將肇事車輛和藍某的駕駛證進行扣壓。
目前,事故正在作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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