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臺職稱與職業資格有效銜接政策
部分領域取得職業資格可認定相應職稱

昨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近日印發?!锻ㄖ分饕獙θ惵殬I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進行了明確,分別為準入類職業資格、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國務院已取消許可和認定的部分職業資格。
建立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
當前,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其中準入類36項、水平評價類23項。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藥師、注冊消防工程師、醫師資格等12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同時根據廣西實際,取得執業獸醫、注冊會計師、建造師等12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取得出版、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環境影響評價工程等19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職業資格證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條件
對國務院清理規范有關職業資格前已取得質量、企業法律顧問、國際商務、廣告、價格鑒證、招標、物業管理、管理咨詢等這8項資格證書的人員,明確其仍具備合法資格,在國家職業資格制度中有明確規定的,原有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保持政策的連續性。
《通知》明確,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上述職業資格證書,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憑職業資格證書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如: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中級職稱)職稱。同時,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人員可憑該職業資格證書,作為申報工程等相應系列高級職稱的條件。
另外,對于在《通知》中已明確的職業資格與職稱建立對應關系的名稱范圍、對應系列及層級,任何行業部門、單位不得自行將范圍擴大或擅自調整;而且對應關系應是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非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不屬于《通知》所指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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