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宣縣公安局抓獲了兩名涉嫌盜刷銀行卡的嫌疑人。據了解,被抓獲的黃某、黃某遠與被盜刷的受害者覃某竟是好友,而他們盜刷好友銀行卡竟是因為對方做生意時反悔。
據覃某介紹,他和黃某、黃某遠都是東鄉鎮人,從小關系就比較好。2017年11月,他購買彩票中了大獎,于是他就想拿這筆錢進行投資。黃某、黃某遠聽聞消息后,找到覃某,稱他們在武宣縣城經營了一家娛樂場所,但苦于資金不足至今還沒有開張,覃某聽后認為這是一個不錯的項目。同年12月上旬,覃某在與兩人去東興市及越南旅游的途中,向兩人表達想要投資其經營的娛樂會所。然而,就在準備到越南境內時,覃某提出了反悔,引來黃某二人不滿。旅行結束后,一次覃某準備取錢時,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被盜刷了近20萬元,于是他趕緊向武宣縣公安局東鄉派出所報案。
“根據覃某的反饋,我們在其支付寶賬戶查到其向嫌疑人黃某的轉賬記錄,從12月15日至21日,共計盜刷68000元。”東鄉派出所民警蒙文璐說,通過查詢支付寶轉賬記錄,他們掌握了嫌疑人的作案證據。不過,嫌疑人從支付寶轉走的金額不足7萬元,剩余的12萬余元又是通過何種方式來盜取的呢?在對覃某做筆錄的過程中,覃某說黃某曾以國內的手機卡在越南無法正常使用為由,讓覃某把手機卡給他“幫忙保管”。了解到這一情況,民警猜測極有可能是黃某在找借口騙取覃某的手機卡后,通過手機驗證碼登陸覃某的支付寶賬戶及網上銀行賬戶來盜刷其銀行卡上的錢。隨后,民警通過調取覃某的賬戶資金流水單印證了這一設想。
掌握到足夠的證據后,民警依法對黃某、黃某遠二人實施抓捕。今年1月5日,東鄉派出所聯合刑偵大隊等部門在武宣縣某娛樂會所內將還未當上“老板”的黃某、黃某遠二人抓獲。經過審訊,黃某、黃某遠很快供述了盜刷覃某銀行卡的犯罪事實。而且,被盜刷的巨額現金被他們用來還貸款、解押車輛以及網絡直播刷禮物,早已所剩無幾。
“通過這起案件,我們提醒廣大群眾,手機不能隨便借給別人,尤其是關系一般的朋友和親戚,對于銀行卡號、密碼等一定要嚴格保密,不能隨便告訴別人,否則有可能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蒙文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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