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網-來賓日報訊(記者 張朝廣)2月9日,我市出臺《關于做好來賓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筑工地復工開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為建筑工地復工開工防控疫情“列清單”“劃重點”,確保我市建筑工地平穩順利復工開工。
記者注意到,通知包含建筑工地復工開工的條件、嚴格實行復工開工報備復核制度、復工后建筑工地管理等方面內容。
除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國計民生且經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開工或復工的項目外,全市其他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開工(包括樁基工程)、復工時間一律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鼓勵有條件的施工工地繼續延遲開工、建筑工人繼續延期返工。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全市建筑工地在開工前須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所在轄區住建部門報備,提交建筑工地復工開工備案表、疫情防控承諾書、項目人員信息表等材料,待工程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同意后方可復工生產。對未經同意擅自開工或復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實人員疫情防控管理、未按要求做好安全檢查和信息報送工作的建筑工地及企業,將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建筑工地復工后,要保持建筑工作環境清潔衛生,加強工地食堂消毒衛生管理;發現可疑病例等情況應立即停工,及時報告并采取隔離控制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