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過了那么多天,應該查不出來,所以忍不住復吸。現在我知道錯了,愿意接受處罰。”1月6日,在市公安局南泗派出所,22歲的盧某懊悔地說。因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毒品,盧某由社區戒毒轉為強制隔離戒毒。
昨日,記者從市公安局興賓分局了解到,2019年,興賓區共有29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違反《禁毒法》規定和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協議,其中4人被強制隔離戒毒,7人主動到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站接受戒毒。據悉,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將被處以強制隔離戒毒,逃避或拒絕接受檢測三次以上也將被強制隔離戒毒。
盧某是興賓區南泗鄉人。2015年,他在一次朋友聚會中經不住誘惑,吸食毒品冰毒。被警方查獲后,盧某被處以罰款和行政拘留。但盧某并未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2018年8月再次被警方查出吸食毒品。根據《禁毒法》規定,盧某被處以行政拘留,并責令接受社區戒毒。
“按照規定,我們要求他到南泗鄉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站報到,并簽署社區戒毒協議。剛開始,他都能按時來接受毒品尿樣檢測,沒有出現什么問題。”南泗派出所所長何超鵬說。然而,今年1月6日下午,盧某按慣例到派出所接受例行檢查時,民警發現其涉嫌吸食冰毒。
根據《禁毒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1月6日,市公安局興賓分局對盧某執行強制隔離戒毒。
記者從興賓區禁毒辦了解到,2019年以來,興賓區社區戒毒人員應報到206人,社區康復人員應報到139人,通過“無縫對接”和入戶走訪,社區戒毒人員、社區康復人員分別報到191人和136人,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報到率94.78%。興賓區禁毒辦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仍任重道遠,禁毒人民戰爭需要更多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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