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9年度全市市場監管系統監管執法“十佳案例”出爐,其中包括“興賓區石某在廣告中使用或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形象案”“某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興賓區某生豬銷售部使用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案”等群眾廣泛關注的10件案例,極具指導和借鑒意義。
1月6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2019年以來,該局先后組織開展食品藥品、違法廣告、商標專利、燃氣供應、物業收費、計量特設等專項執法檢查50多次,糾正查處違法行為907起,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100多萬元。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查處案件907件,案值800多萬元,給予經濟制裁650多萬元;其中一般程序664件、簡易程序233件,市局本級46件。
市市場監管局在充分開展依法行政暨執法案卷評查的基礎上,評選出2019年度全市市場監管系統監管執法“十佳案例”,并予以通報表揚,其內容涵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計量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適用。
此外,2016年以來,在原自治區工商局年度全區監管執法“十佳案件”征集評選活動中,原市工商局共有3個案件入選全區十佳,還獲評“來賓市依法行政創建示范單位”。
據了解,2019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14類行政處罰案件中,有食品案件218例,無照(無證)經營案件114例和化妝品案件64例,產品質量案件(食品藥品除外)50例,藥品案件40例,醫療器械案件17例,價格和反不正當競爭案件11例,知識產權和商標侵權案件10例,特殊食品和食鹽案件9例,違法廣告案件7例,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5例以及其他案件112例,共計664例,適用包容機制免予處罰案件34例,免予處罰金額20.5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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