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了解到,10月8日晚,該大隊民警在柳武高速馬坪收費站開展夜查整治行動,一輛大客車因超員5人,最終司機黃某被處以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并責令客車所在企業(yè)進行整改。
19時20分,一輛桂B(yǎng)牌照大型客運臥鋪車在駛出收費站時,經(jīng)民警檢查,發(fā)現(xiàn)存在超員違法行為。經(jīng)核查,該車屬于廣西柳州泰禾運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客運總站的車輛,核載人數(shù)46人,實載51人,其中一名為小孩,超員5人。
司機黃某實施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載客人數(shù)未達20%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民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廣西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決定給予黃某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并責令當場對多出的5名乘客進行轉運。
之后,該大隊通報該公司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嚴重問題,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并要求客運公司積極配合辦案民警調查取證,并抄告該客車所在地安監(jiān)局、運管局、交警大隊等相關主管部門,依法追究所屬客運企業(yè)主體責任,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
民警提醒,高速公路行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安全文明駕駛。乘客切勿乘坐超員客車,如發(fā)現(xiàn)客車超員,可撥打110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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