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死扶傷,醫者仁心”是大眾對醫生的普遍印象。近日,興賓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醫生涉嫌盜竊的刑事案件,令人唏噓。
2017年10月13日,犯罪嫌疑人蘭某途經市區某小區樓下時,發現被害人韋某婷遺落在電動車上的一部藍色華為p20pro手機后,遂產生將手機據為己有的念頭。蘭某趁四周無人之際,將手機盜走。經鑒定,蘭某盜竊的華為手機價值3879元。
興賓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蘭某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考慮到犯罪嫌疑人蘭某系初犯、偶犯,案發后能投案自首、積極退還被害人財物,并取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主動要求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該院遂對蘭某作出不起訴處理決定。
審理檢察官表示,蘭某作為一名醫生,偷盜手機不僅是行為的墮落,更是靈魂的迷失。醫生的職責是治病救人,而不是見財起意。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因惡小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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