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記者從廣西交通投資集團柳州高速公路運營有限公司來賓分公司了解到,從2019年2月1日零時起,廣西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的超限判別標準及計重收費噸位區間將進行調整。
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及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廣西收費公路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在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超限判別標準方面,各車輛類型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調整為:二軸貨車18噸、三軸貨車25噸(其中三軸汽車列車27噸)、四軸貨車31噸(其中四軸汽車列車36噸)、五軸汽車列車43噸、六軸以上(含六軸)汽車列車49噸(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46噸)。此外,將封閉式高速公路和開放式收費公路正常裝載的合法運輸車輛通行費計費噸位區間,由現行的“大于10噸小于等于50噸”調整為“大于10噸小于等于49噸”,同時取消桂交財務發〔2009〕66號文件中關于大于50噸按正常裝載的合法運輸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收費的規定。
除上述調整外,我區現行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政策均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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