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出要查封被告人的機械設備、凍結他們的銀行存款,但案件還沒有判決,這樣做會影響他們的經營。”11月21日,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審委委員、民二庭庭長徐衛連續接待了兩起案件的3位當事人,針對他們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做耐心調解。
調解能手、辦案標兵,“自治區一等功”“全國三八紅旗手”……徐衛在法院工作20多年來,獲獎累累。特別是近年來,她優質高效完成審判任務,沒有一起上訪纏訴案件,當事人服判息訴率高。
今年2月,徐衛接了一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審限是90天。徐衛和同事積極主動與當事人及發包方溝通調解,僅用30天就完成結案。當事人說:“我們最怕打官司,費時費精力。這次沒想到判得這么快,可以放心去做工程了。”
9月底,徐衛接了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苦口婆心地在原、被告雙方之間做調解,她對原告說:“最好撤訴吧,如果告下去損失會更大。”對被告說:“按照合同,你確實欠了人家的錢,如果不還錢,人家的生意就黃了。”來來回回數十次,原告終于得到了50萬元賠償款。但原告仍心有不甘,她又做起了判后答疑的工作,盡可能讓當事人心服口服。
在審判中,徐衛主動延伸審判職能為大局服務。在審理一批排除妨礙糾紛案中,為確保貴港市江南工業園的用地,她將協調和解原則貫穿于審判全過程,多次踩著泥濘到拆遷現場動員當事人。經不懈努力,大部分當事人均自行撤離了訴爭區域,有力服務和保障工業項目的順利實施。
近年來,徐衛帶領的民二庭努力轉變服務理念和改進審判作風,根據案件的性質和特點,有針對性地選擇開庭地點,將“巡回法庭”開進社區、村屯,選取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案件,通過以案說法教育群眾,取得了審判、普法的雙重效果。(11月27日《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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