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縣的藍女士和樊女士怎么也沒想到,9月18日,一名青年女子讓她們幫照看一下孩子,最后竟然一去不回。忻城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發現,孩子身上有一張字條,大意是自己無能力撫養,請好心人幫忙撫養。城關派出所教導員藍海倫告訴記者,該女子的行為不僅有違人倫,還觸犯了法律,希望她迷途知返,早日把孩子領回去,盡撫養之責。
據藍女士稱,18日15時許,她與樊女士在忻城縣汽車站附近吃米粉,一名20歲左右、身穿橙色短袖上衣、持柳州口音的女子走過來,說想去買點東西,請她們幫忙照看一下懷中的嬰兒。“當時我們沒有多想,答應幫她照看,可是等了半個小時還不見她回來,我們覺得很奇怪。”懷疑其中有蹊蹺,藍女士便報警。
“民警打開孩子的抱巾,發現里面有張字條,上面寫著‘因我無能力撫養,謝謝好心人幫我撫養,孩子生于2018年7月24日19點20分’幾句話。”城關派出所教導員藍海倫說,經檢查,這是一名女嬰,四肢健全,身上無明顯胎記,抱巾里還一個裝有3元現金的紅包。民警判斷女子是有意為之。
考慮到短時間內難以找到丟棄孩子的女子,女嬰又需要細心照顧,民警便把女嬰帶回派出所,而后交由民政部門代為照顧。“目前,這名女嬰各項身體指標正常。由于女嬰的親生父母還沒找到,所以繼續由民政部門收養照顧。”藍海倫說,孩子的親生父母還在查找中,現在還沒有其他有價值的線索。
民警提醒,該女子已涉嫌犯遺棄罪,若不迷途知返,將遭到法律制裁。“希望女嬰的父母及時把孩子接回去,切實履行撫養義務,有困難可以與家人商量,或者向社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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