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興賓區橋鞏鎮政府在興賓區綜合執法局、環保局等有關單位的配合下,對城區備用水源古瓦水庫范圍內的違法建(構)筑物進行全部拆除,保障城市飲用水安全。而在這一問題得以徹底解決的背后,有一份《檢察建議書》起到了關鍵作用。
今年7月初,興賓區檢察院在檢查中發現,橋鞏鎮轄區內的古瓦水庫范圍內多家企業違法建設,破壞水生態,影響飲用水安全。經查明,古瓦水庫范圍內有94.5畝的78間5750平方米的9家企業違法建筑,嚴重影響了水源自然生態環境。
早在6月8日,橋鞏鎮政府就已對上述9家企業下發了《責令自行拆除違建通知書》,要求9家企業6月20日前自行拆除,但9家問題企業未按照要求進行整改。在此情況下,橋鞏鎮政府于6月25日聯合高新區國土規建環保局和良塘鄉供電所對9家企業采取生產停電措施;6月29日橋鞏鎮政府下發了限期拆除通知書,可9家企業也并未履行。
8月17日,興賓區檢察院向橋鞏鎮人民政府發出了《檢察建議書》,建議其履行職責,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拆除違法建(構)筑物,維護古瓦水庫水生態環境,保障水庫周邊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橋鞏鎮政府收到《檢察建議書》后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會議,制定拆除違法建(構)筑物實施方案,于8月27日聯合多個單位對古瓦水庫范圍內的違法建(構)筑物進行了全部拆除。
這起由興賓區檢察院辦理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充分將精準監督與持續監督相結合,通過檢察建議督促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履行職責,并對拆除行動進行現場監督。該案的成功辦理彰顯了公益訴訟的內在價值,體現了應有的檢察擔當,發揮了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監督職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