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了解到,為進一步方便二手車交易,市交警支隊嚴格落實自治區商務廳、公安廳、環保廳《關于加強二手車遷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和安全標準,并在環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和年檢有效期內的二手車,均可辦理遷入手續。自該政策執行以來,市交警支隊車管所已辦理二手車轉入業務16000多筆,有效落實了取消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
什么是限遷政策?“所謂‘二手車限遷’是指部分省、市對于外省或外市的二手機動車采取限制環保標準、限制年份等措施,以避免外地車輛大量流入本地市場,這是地方政府出于環保考慮以及對地方行業的保護而出臺的政策。”市車管所所長冉海介紹,遷入我市的機動車輛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應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和安全檢驗有效期內;2.采用自治區推行的環保檢驗方法和標準重新上線檢驗尾氣排放,排放水平低于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Ⅲ標準的柴油車,不得辦理轉入業務。
冉海表示,自該政策執行以來,為保證二手車遷入相關工作落到實處,提高群眾知曉率,確保業務正常開展,市交警支隊和市車管所通過制作宣傳墻報、展板放置在群眾辦理業務密集的地方,使群眾充分了解政策內容,并取得傲人成績。同時,因為我市積極有效的落實取消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對我市二手車的流通性和買賣二手車的積極性有極大提高,提升了二手車剩余價值的開發與利用,并有助于形成良好的二手車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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