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廣西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日前聯合下發通告,從7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0時至6時,廣西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實施限時通行措施。
據交警支隊介紹,近期廣西區內高速公路上相繼發生兩起重大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事故發生后,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為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廣大交通參與者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在廣西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實施限時通行措施。具體規定如下:
一、2018年7月1日起,每日0時至6時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廣西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通行。
二、中秋節、國慶節假期期間和中國-東盟博覽會、自治區60周年大慶等重要安保時期,全天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在廣西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通行。供應自來水生產用的液氯運輸車輛、為機場、加油(氣)站運輸燃油、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的運輸車輛,以及醫療用氧運輸車輛0時至6時禁止通行,其他時段不受限制。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通告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交警提示:
請各危化品運輸車輛所屬公司及駕駛員,嚴格按照通告要求提前規劃好行駛時間和路線。違反限行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罰和記分。另外,其他駕駛員也務必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行車,謹慎駕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