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縣馬泗鄉五龍村的趙某甲、潘某、李某、趙某乙4人以“地皮費”“過路費”“過橋費”等理由,向運輸木頭的林場老板藍先生索要錢款總計3.3萬元,因涉嫌敲詐勒索,4人已被警方處以刑事拘留。6月13日,忻城縣公安局馬泗派出所民警把3.3萬元如數還給了藍先生。
該所民警介紹,5月3日,,藍先生到該所報警,稱自己被五龍村的幾名村民敲詐了。根據藍先生的陳述,他此前承包了馬泗鄉五龍村林場的一片山林,今年在砍伐、運輸木頭過程中,多次遭到五龍村的趙某甲等人以砸啤酒瓶碎片等手段堵截,索要所謂的“地皮費”“過路費”“過橋費”。經多次交涉無果后,無奈被迫交給趙某甲等人“過路費”共計3.3萬元。
忻城縣公安局領導接到匯報后,立即讓馬泗派出所等部門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經過縝密偵査和外圍取證,民警發現五龍村雖然只有12戶人家,但內部卻存在分歧。以趙某甲為首的4名村民認為,運木頭的車輛經過村里并沒有征得他們同意,于是便通過砸爛啤酒瓶的方式把路堵住,趁機索要“過路費”,而在成功獲得“過路費”后,他們并不會上交到村里,而是私下進行瓜分。
在了解清楚4人的犯罪行為后,6月5日,民警將犯罪嫌疑人趙某甲、潘某抓獲歸案;6月11日,李某、趙某乙迫于壓力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后經警方做思想工作,最終趙某甲等4名犯罪嫌疑人把涉案財物3.3萬元全部交由警方退還給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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