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興賓區人民法院(下面簡稱興賓區法院)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來賓市分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在我市率先推出“執行無憂”懸賞保險。通過與第三方力量的跨界合作進一步拓展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發現渠道,為該法院破解執行難解鎖新技能,再添新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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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賓區法院引入執行懸賞機制
????2017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可向人民法院書面申請發布懸賞公告查找可供執行的財產。同年,興賓區法院制定出臺《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懸賞舉報辦法》,明確懸賞舉報的各項細則,廣泛發動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線索。
????盡管懸賞執行是迅速查明被執行人下落和財產線索的有效手段,但在實際情況中,高額的賞金往往讓不少申請執行人對這一舉措望而卻步。為此,興賓區法院決定引入執行懸賞保險機制,在解決申請執行人后顧之憂的同時,又能最大限度的調動社會力量尋找執行線索,縮小“老賴”生存空間,推動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的開展。
????5月9日上午,興賓區法院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來賓市分公司簽訂《“執行無憂”懸賞保險服務合作協議》。協議約定,凡是興賓區法院的執行案件,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出懸賞申請后,經法院審查符合規定的,可與保險公司簽訂執行懸賞保險合同,由申請人自定懸賞比例及金額,保費是懸賞金額的10%。法院發布懸賞公告后,舉報人可在保險期間內舉報被執行人的下落及財產線索,一經法院查證屬實并根據舉報線索找到被執行人或執行財產到位的,即由保險公司負責向舉報人支付懸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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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份懸賞保險簽訂
??? 協議達成當天,來自興賓區的黃先生與人保財險來賓市分公司簽訂來賓市首份執行懸賞保險協議。
????黃先生是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毛某一直拖欠黃先生的房屋租金未還。2016年9月,黃先生將毛某訴至法院,經法院開庭審理,判決毛某償還黃先生房屋租金及違約金達70余萬元。法院宣判生效后,毛某卻玩起失蹤,無奈之下,黃先生于2017年12月向興賓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通過種種執行措施,仍沒有找到毛某,亦未查到其相關財產信息。
????適逢興賓區法院開展“五一”執行攻堅震懾行動,黃先生得知法院即將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來賓市分公司開展“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協作,引入保險機制。黃先生立即向興賓區法院提出懸賞申請,法院審查后,同意黃先生的執行申請。隨后,黃先生與保險公司簽訂執行懸賞保險協議,支付了一千元的保費,在一年的保險期內,舉報人舉報的被執行人毛某的下落線索經興賓區法院查證屬實并實際控制,舉報人將獲得懸賞公告公布的一萬元獎金,該獎金由保險公司支付。
????“執行懸賞保險的推行為我們法院解決執行難開辟了新途徑?!迸d賓區法院副院長廖干豪表示,“近年來,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物難尋,被執行人以推、躲、拖、賴逃避執行,執行難依然存在。我們法院與保險公司合作推行執行懸賞保險這一舉措,就是為動員社會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擠壓失信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及時發現被執行人和被執行人財產,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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