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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五鎮榜山村黨總支部書記何基快優親厚友問題。2013年,何基快作為時任三五鎮榜山村民委主任,在協助鎮政府開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房族兄弟何某辦理危房改造指標,造成國家資金損失18000元。2018年7月,何基快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何某所得違紀款18000被追繳。
2. 小平陽鎮原木平村委主任黃善文工作失職問題。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黃善文在任小平陽鎮木平村委主任期間,沒有嚴格按照制度辦事,存在“老好人”思想,使黃某重復領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8200元,造成國家資金損失。2018年9月,黃善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黃某所得違紀款18200元被追繳。
3. 陶鄧鎮社保中心副主任蒙恩工作失職問題。2013年2月至2017年6月,蒙恩在開展養老金領取人員資格審查工作時,沒有認真核查,導致7個村21名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在死亡后仍違規領取養老金,造成國家資金損失24990元。2018年7月,蒙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領取的養老金24990元已追回。
4. 良塘鄉北合村黨總支部書記覃繼祥工作失職問題。2015年9月,覃繼祥明知村民覃某在良塘街有房且于2014年11月將房子賣給覃某靈,但在良塘鄉工作隊入戶開展精準識別調查時,未將該情況如實報告,導致覃某被評定為2016年建檔立卡貧困戶,造成識別工作不精準。2018年9月,覃繼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廣西紀檢監察網、興賓區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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