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藍女士向記者反映,近一個月來,市區某健身俱樂部課程時斷時續,且得不到負責人正面回應,讓包括她在內的很多會員感到氣憤。“我們聽說,其實是健身俱樂部的教練都辭職走光了,但老板卻以教練外出學習和生病為由,不給我們開設課程,讓我們無法接受。”藍女士希望通過本報的報道得到有關部門的關注,幫助他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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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希望繼續開課或者退還辦卡費用
藍女士告訴記者,自己在該健身俱樂部鍛煉已有一兩年時間,今年年初才剛續卡,想要繼續在此健身,沒想到就遇到了這么個情況。“本來我們會員之間有一個微信群,共有三百多人,但由于俱樂部長期無法正常上課,很多會員便在群里進行聲討,然后退群,所以現在這個群就沒有了。”藍女士說。
“起初我看見他們的宣傳單上有普拉提、瑜伽、肚皮舞等健身課程才去辦卡的,沒想到現在卻沒有人上課,這不是誘導消費者的行為嗎?”有會員憤怒地表示,如果俱樂部再不開課,便打算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有會員告訴記者:“由于很長時間沒有開課,便有會員問老板什么時候開課或課程時間是否可以累加等問題,老板卻一直拖著沒有正面回答。”
藍女士表示,其實大多數會員都希望能繼續上課,也有一部分會員要求退還會員費,但無論何種訴求老板均未回應,這是讓會員最氣憤的。
不過,記者了解到,會員在辦理健身卡時,與俱樂部簽署的合同條款上并未寫明開設有哪些課程或一天上幾節課之類的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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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員 確實沒有教練,但健身房依然開
7月2日中午,記者來到位于濱江北路的健身俱樂部發現,該俱樂部大門緊鎖,且旁邊還貼著“招租”的紙張,可見該健身俱樂部正在轉租中。記者從大樓保安處打聽到,該俱樂部還有一個后門可以通行,于是記者從后門進入了俱樂部。
當時,只有前臺亮著燈,內部的健身房均未開燈,卻有十幾個小伙子在“黑暗”中健身。記者采訪這些小伙子了解到,他們是我市某校的體育生,學校幫他們在該俱樂部辦有會員卡,所以每天他們都會過來健身一兩個小時。
前臺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其實從6月份開始,便有健身教練陸續辭職,目前俱樂部里已經沒有教練。“雖然沒有教練上課,但我們每天還是會按時開門營業,因為有的會員還會過來自行鍛煉,而且所有的健身器材都供會員免費使用。”當記者問及老板是否在俱樂部里時,工作人員表示老板只是偶爾來俱樂部看看,并不會整天都在俱樂部里。
記者在當天多次撥打藍女士提供的該俱樂部老板的電話,但一直沒有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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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門 會員可憑合同和宣傳單維權
記者就此事致電12315進行咨詢,接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健身俱樂部向會員提供的健身卡服務屬于以預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經營者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退回預付款;未消費的,應當全額退款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已經消費的,扣除已經消費的金額,予以退款并承擔退款部分的利息,消費者已享受的折扣等優惠,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的預付款余額中扣減。經營者不能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電話、短信息、電子郵件、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費者,消費者選擇解除合同的,經營者應當在三日內按照約定扣除已消費金額后退還余款。
此外,經營者以預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具體約定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功能、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爭議解決方式、解除合同、退款方式和民事責任等事項。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作有利于消費者的解釋。
接線工作人員表示,該健身俱樂部會員若要進行維權,可憑與俱樂部簽署的合同以及俱樂部的宣傳廣告等相關材料到興賓區工商局城北工商所進行投訴和舉報,工作人員會在第一時間進行核實并協調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