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方便群眾網上處理交通違法,防范“黃牛”非法牟利。3月1日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以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
據了解,自2016年全國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建設應用以來,曾先后面向社會推出考試預約、選號、交通違法處理等10大類130余項在線服務。目前新增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后,駕駛人既可以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交通違法行為,也可以通過“交管12123”足不出戶自助處理,為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查詢和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提供了方便,減少了群眾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排隊等候的時間和出行成本。同時,通過實名備案非本人名下機動車,還可有效遏制“黃?!蓖ㄟ^買分賣分非法牟利。
那么,3月1日起,駕駛證消分具體有哪些大變化?記者就此事實地走訪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該支隊宣傳科副科長李晨向記者作了解讀。
一輛車最多可獲得4個駕駛證消分名額
3月1日之后,想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記分,互聯網用戶可以申請綁定一臺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且必須為個人名下的小型汽車。需綁定多臺車輛的,仍需到交管業務窗口進行申請綁定。
同時,對于非本人車輛綁定“面簽”的條件為同一機動車駕駛人只能同時綁定不超過3臺機動車,同一機動車只能同時被不超過3名駕駛人綁定,同一機動車駕駛人歷史累計綁定的非本人機動車不能超過5輛。即加上車主本人,一輛車最多可獲得4個駕駛證消分。而且,也不能換太多的人來消分,因為限制了累計綁定人數。
先違章再綁定記分行不通
李晨介紹,3月1日后,通過警郵便民服務點、警銀離柜辦理自助機、車管所、“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處理違法行為記分時,被處理人必須是機動車所有人,非本車駕駛人通過上述便民渠道處理該車記分的違法行為記分時,需提至“交管12123”APP面簽綁定該機動車,完成后才能處理自網絡面簽綁定日起以后的違法行為記分。
也就是說,如果是3月5日這天面簽綁定成功,只能處理3月5日以后的違法行為記分,不能處理綁定之前的,這就杜絕了先違章再面簽綁定記分的情況。
處理公司的車該怎么辦?
民警介紹,公司的車或者租車,在處理違法行為記分時:
3月1日前,可在警郵便民服務點、警銀離柜辦理自助機、車管所、交警各大隊等公安交管理業務窗口等便民渠道處理。
3月1日后,如果還想使用上述方法處理非本人車輛的違法行為記分,需要前往市車管所、交警各大隊等公安交管理業務窗口面簽,并綁定該車后才能處理。
3月1日起,幫他人處理違法行為需要前往車管所、交警各大隊等公安交管理業務窗口面簽,并綁定該車后才能處理,想買分賣分就沒那么容易實現了。
交通違法記分目的是什么?
就是督促駕駛員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保障司機、乘客及行人的出行安全,對自己和他人的出行負責。而有一些不法分子卻從中覓得“商機”,打起買賣駕駛證分數的主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